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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北京市住建委: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,不得销售; 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,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; 将自持商品住房“以租代售”或变相销售的行为予以认定,将纳入“黑名单”并取消招拍挂资格

2017年04月14日
中国北京市住建委: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,不得销售;
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,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;
将自持商品住房“以租代售”或变相销售的行为予以认定,将纳入“黑名单”并取消招拍挂资格。